仿冒(Passing
Off):
一个人自称他的商品或服务是别人的那些。最常见的仿冒方式是采用与他人相类似的设计,包装或商标名称来行销商品。 |
专利权(Patent):
发给申请人的一种权力以使独一无二的物品或发明受到保护。这种专利权禁止他人复制上述的物品或发明,如果没有得到专利权持有人的同意下。 |
刑事的通知(Penal
Notice):
附在法庭命令的指示,说明不服从的惩罚可能导致监禁。 |
照人数分配的(Per
Capita):
按人头算(BY
HEADS),例如成本照人数分配是50英镑-也就是每人50英镑。 |
经代理人Per
Pro (pp):
经由另一个人(THROUGH
ANOTHER),被授权代理他人的人。 |
本身(Per
Se):
单独地(BY
ITSELF),表示该主题应该被当作是单独的。 |
履行契约(Performance
of Contract):
根据契约来执行义务。 |
| 周期性租赁(Periodic
Tenancy):
于固定的间隔支付租金的租赁,通常是每星期的,每月的,
每季的或每年的。租赁将从一个时期自动延续到下一个时期直到被通知停止为止。 |
私人代理(Personal
Representative):
用以形容一个已发给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证书的人的一种通称。 |
个人服务(Personal
Service):
私人递送索赔,传票或通知。 |
陈请书(Petition):
一种着手诉讼的方式,请愿人凭此向法庭所要求的命令被表达为诉讼请求,
例如请愿人恳求废除婚姻(离婚诉讼)。 |
控状(Plaint):
书写着诉讼起因的声明,用来发起在法庭的诉讼。 |
起诉人(Plaintiff):
参见原告CLAIMANT |
答辩(Plea):
被告针对法庭所提出的控诉所作的回答;例如认罪或不认罪。 |
诉状(Pleadings):
于民事诉讼中阐明当事人起诉或答辩的文件。 |
占有(Possession):
对财产的实际控制集结了意图当作自己的来使用。 |
表示"在...后"之义(Post):
之后,参考稍候被发现的事的一个指示。 |
委任书(Power
of Attorney):
某人为了某个目的授权给另一个人以代表他或作为他的代理的正式文件。 |
出售权(Power
of Sale):
如果抵押人没有在契约的赎回日还清贷款,承受抵押人变卖抵押财产的一种权利。 |
执业证书(Practising
Certificate):
由律师协会发出,给予律师执业资格的常年证书。 |
判例(Precedent):
某个案件的判决或裁决确立了司法界的准则,可以在今后性质相类似的案件中作为判例。 |
优先购买权(Pre-emption):
如果权利的授予者决定要出售,对于购买土地和股票等等有优先取舍的权利。 |
据初步印象的(Prima
Facie):
初看时(FIRST
SIGHT),初步的证据将被认为足以证明一宗案件除非是无中生有,如果没有初步的证据可以被提供,就不会有案件需要答复。 |
合同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原则(Privity
of Contract):
存在于订立合约的当事人之间关系。只有订立合约的当事人可以控告或被控告。 |
形式上的(Pro
Forma):
形式上的手续(A
MATTER OF FORM),形式上的手续是遵照或跟随已经过协议的方式来执行。 |
按比例(Pro
Rate):
相称(IN
PROPORTION),按比例所分配的股息是依照所投资的金额而定。 |
暂时地Pro
Tempore (Pro Tem):
暂时(FOR THE
TIME BEING),临时。 |
遗嘱检验(Probate):
遗嘱有效的法律认可 |
本票(Promissory
Note):
由某人安排给另一个人并签字的一种无条件的书面承诺,不管是在要求支付时,还是在固定的或可决定的未来时间里,
答应支付规定的金额给指定的人(或按指定的人的指示来支付)或票据持有人。 |
受保护租赁(Protected
Tenancy):
在租借限制法令(肯尼亚法律第296章)的范围内住宅房产的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