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那就是Id
Est (ie):
也就是说(THAT
IS TO SAY),用作形容以说明一个陈述。 |
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对法律的无知不能作为藉口(IGNORANCE
OF THE LAW IS NO EXCUSE),如果犯了罪,有罪的当事人对于他们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不知道他们已违法的事实,并不能用来作为辩护。 |
不公开审讯的(In
Camera):
在内庭里(IN
THE CHAMBER),于私下审讯的案件,实情并没有对大众报道。 |
在法庭(In
Curia):
在公开的法庭(IN
OPEN COURT),案件的听审是在法庭面前,当众开庭。 |
对人的(In
Personam):
对人的(AGAINST
THE PRSON),指诉讼的对象是人或关于某个特定的人-一项对人的海事诉讼会向船主提出。 |
就.而论In
Re:
就.而论(IN
THE MATTER OF),在法律文件中的标题是介绍诉讼的名称。 |
对物的(In
Rem):
对物的(AGAINST
THE MATTER),指诉讼的对象是物或因反对某个特定的人而把目标指向财产-一项对物的海事诉讼会针对船本身。 |
在原处(In
Situ) :
在最初的情况(IN
ITS ORIGINAL SITUATION)。 |
和其他的事物(Inter
Alia):
在其他因素中的(AMONG
OTHER THINGS),表示所给予的细目只是全部之中的一个摘录。 |
内部权限(参见超越权限)Intra
Vires(See Ultra Vires):
在权限之内(WITHIN
THE POWER OF),
属于法庭的司法权以内的法令。 |
表示"在内"之义Intra:
在之内(WITHIN)。 |
根据事实(Ipso
Facto):
根据事实(BY
THE FACT),
依赖共同证明一个要点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