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法案(Act
of Parliament):
一份由国会立法,总统同意,
阐明法律规章的文件。亦称法规。 |
诉讼(Action):
一个人寻求法庭上的法定权利的一种民事诉讼。 |
Ad
Colligenda Bona:
收集物品(TO
COLLECT THE GOODS),当财产是属于易坏性质时,用来管理已故者遗产的一个临时指令。 |
特别(Ad
Hoc):
为了这个目的(FOR
THIS PURPOSE),因为或当情况所需而做出特别的决策-特别委员会的形成以处理一个特别的问题-特别会议的发生是为了讨论特定的事件。 |
同样的(Ad
Idem):
相同的意见(OF
SAME MIND),例如:就像一个;同意,例如:大家在这点上都有相同的意见。 |
无限(Ad
Infinitum):
无限制(WITHOUT
LIMIT),描述一件事情显然地在继续,没有止境。 |
专为某一诉讼指定(Ad
Litem):
为了诉讼(FOR
THE SUIT),表示一个持续于法律诉讼期间的临时指定,例如监护人指定。 |
附录(Addendum):
文件的补充部分,包含文件准备后所增加的资料。它也许被同时的执行或是在较后的时间才被执行。 |
一般休会(Adjourned
Generally):
经由法庭命令暂停时中止案件的审讯(可能延缓到一个不确定的无限期[sine
die])参见拉丁词语。 |
休会(Adjournment):
案件的审讯被延期或延缓至一个未来的日期。 |
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
当已故者死时没有留下遗嘱,被法庭委任以收集和分配已故者财产的人。 |
领养(Adoption):
- 当一个孩童的亲生父母之权利和义务消灭时,授予在养父母或养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的一项法令。
其后孩童在各方面就如同他们的婚生子女。
- 法庭承认一个司法团体或法庭的判决的过程,有关的判决被公认因为该法庭的判决是具有法律力量和或同样地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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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占有(Adverse
Possession):
一个人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是以擅自占用已注册业主的土地,通过公开、敌对的和在一指定的期间内继续占有该土地。 |
律师(Advocate):
经由宣誓被确认或经由郑重陈词属实以及在有权执行的人面前(譬如:宣誓官)所作的书面证供。 |
证词(Affirmation):
由一个未成年的人或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或是有阻止他或她宣誓的宗教信仰的证人所作的一份所给证词属实的声明。 |
租赁协议(Agreement
for Lease):
开始租赁的合同。 |
每报(
Annual Return) :
一个在某个州属的法律管辖之下但却非该州属公民的人。 |
股票分配(Allotment
of Shares):
以出资换取有限债务的公司之前未发行的股票的过程。 |
替代争议(Alternative
Dispute):
双方可以不需要通过传统的诉讼就可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替代的方法。 |
法庭临时法律顾问(Amicus
Curiae):
法庭之友,不代表案件中任何个别的当事人,被法庭要求以独立的观点来做出陈述的中立人士。 |
每报(
Annual Return) :
法律要求注册公司每年都要向公司注册局提交的一份文件。它阐明了当前的资料,包括公司股权,股票持有人和公司董事的资料。 |
废除(Annul):
宣告无效。 |
在前(Ante):
在.之前,一个在文本内提及参照之前段落的指示。 |
上诉
(Appeal)
:
向更高法庭或当局申请重新检讨下级的法庭或当局的判决。 |
上诉人(Appellant):
提出上诉的人(反对被
告)。仲裁:由一个或更多的独立人士负责争议的审讯和裁决,双方在合约或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里所同意的。 |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公司的内部规章,阐明除了其他条款之外,董事的义务,操作股票转让方式的处理和会议的法定人数。 |
转让(Assignment):
一个称作转让人的人,转让一个在行动中的选择(例如:一笔债务)给另一个称作受让人的人。 |
扣押收入(Attachment
of Earnings):
一个指示债务人的雇主定期扣除一个由法庭所定的数额的命令,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超出债务人收入的三份之一,
然后把这笔数额付予法庭。 |
扣押(Attachment):
扣留一个人及他的财产或扣留他的财产的一个命令。 |
裁决(Award):
仲裁审讯的结果或是法庭估计的损害金额。 |